大學校長應該有識人之明
校長應該成為校內各次級團體權力天平的支點,而非砝碼。他應該能夠將各流派的菁英納入麾下以為已用,以形成建設性的團體動力。他應將各行政職位視為名器,延聘有德者持之,而非做為抬轎者的酬賞。
新任校長在建立其行政團隊時,應該廣徵不同次級團體的意見,並能在最短的時間內蒐集訊息,形成其人才庫檔案 (profile)。大家都稱許的人才自當三顧茅廬,大家都否定的問題人物當然要留意避免;但謗譽參半的同仁,則更值得多方觀察與探聽,也許其中還有勇於任事、有守有為之人。
對於不學無術、沒有績效而僅能曲承上意者,校長也應有慧眼察覺,且要有屏而去之的勇氣。蓋其個人尸位素餐事小,浪費學校資源、妨害學校發展事大,若又久居高位、仗權肆行,則於校長清譽必傷,久而清流遠之、滿池濁水。
用對了人,校務已在進步的路上;用錯了,未來四年校務繼續原地打轉。識人之明,何其重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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